关于废止杭政〔2011〕43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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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24-10-11 16:14:43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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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10-11 16:14:43 内容概述: 关于废止杭政〔2011〕43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3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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