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470118716/2022-03752 发布机构: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发文时间: 2022-11-29 14:45:43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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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11-29 14:45:43 内容概述: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杭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9日


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杭州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五育融合”,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以及全民健身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更加健全,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得到保证,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打造市级体育名师工作室100个,培育市级各类体育特色品牌学校700所,建设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30个,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让全民健身理念与体育精神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小学阶段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分段推广“体育选项走班制”“体育俱乐部制”等教学组织形式。高校将体育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本专科阶段各年级均开设体育课程,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二)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分层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加强体能训练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的衔接,开展技能培训、课余训练和运动竞赛,培养每个学生掌握2—3项运动技能。充分运用课后服务时段,设置各类健身锻炼项目,全面补充学生在校锻炼时间。进一步加强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把军事技能训练与学生体质提升有机结合。

(三)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的融合,落实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安全应急与避险等课程内容学习。组织融趣味性、参与性、竞争性为一体的体育锻炼活动,改善学生情绪和注意力,减少压力和焦虑。充分挖掘体育思政课程资源,发挥学校体育综合育人作用,重视培养学生规则意识、集体主义精神、意志品质和创造力、执行力、应变力,造就健康人格。

(四)培育学校体育特色品牌。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体能操等活动,积极发展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三小球,全面推广校园足球,全面开展游泳健身达标活动。持续开展好田径类、球类运动项目,推动开展水上或冰雪类、体操类运动项目,鼓励发展武术类、其他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等中华传统体育类项目和生存探险类、时尚运动类等新兴体育类项目,培育富有辨识度的学校体育特色品牌,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体育特色发展格局。巩固提升杭州智力运动发展优势,打造智力运动职业选手“冠军摇篮”。

(五)完善学生运动竞赛体系。完善学生体育赛事统筹管理和一体化运行机制,由教育、体育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年度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学生体育夏(冬)令营活动。构建市、区县(市)、学校相互衔接的校内外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市、区县(市)两级每年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学校每年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

(六)深化体质健康测试。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公布、抽查复核制度,建设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数据库,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成长档案重要内容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体测合格率作为学校评价的基础指标和教师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深化体育学业评价改革。构建“知识、能力、行为、健康”四位一体的体育教育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中小学生“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学业评价改革。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完善体育特长学生评价、升学等政策。

(八)建设体育名师人才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建设体育名师工作室,引导和带动区域体育教师成长发展。支持学校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任专兼职体育教师;设立学校专兼职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空间等规定。

(九)完善体教融合、市队联办机制。支持建设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基地评估标准和建设规范。完善“市队联办”基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管理、训练模式,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纳入当地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落实体育场馆设施、教练队伍、科研医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高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加强高校体育学科专业建设。

(十)构建家校社共促学校体育发展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国家队、省队运动员进校园制度,现役国家队、省队运动员每年在中小学校开展一定时间的健身指导服务。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体校、体育俱乐部进入学校、青少年宫开设公益性课后体育兴趣班。学校要合理布置体育家庭作业,引导家长帮助学生落实体育家庭作业、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构建家校社联动丰富学生校外体育锻炼的格局,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区域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评估,定期开展体育课程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优化教育经费投入方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学校要将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体育工作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投入。按编制和课程标准配备体育教师、教研员,优化体育师资队伍结构。完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带队成绩激励机制。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体育教师素质能力。健全学校体育设施管理和器材补充机制,实现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配置达标全覆盖。将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将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统筹利用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推动学校、街道社区等共享共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学校体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数智化水平。

(三)落实安全举措。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支持学校运动场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必要应急设备,组织应急救护培训。


杭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杭州学校美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五育融合”,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美育推进机制更加健全,中小学美育课程开齐开足,艺教融合深度推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思维能力普遍提高,打造市级美育名师工作室100个,培育市级各类艺术特色品牌学校200所,建设市级学校美育实践基地100个,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具有杭州特色的学校美育工作新格局初具形态。

二、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按年级开设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课程;小学阶段每周习字书法1课时;普通高中艺术必修课安排6学分108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保证72课时。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至少选修2门艺术课程并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美育课堂教学质量。

(二)丰富校园美育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开展普及型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2项以上艺术技能。市、区县(市)层面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综合性文艺展演、美术展、音乐节等,中小学校每年定期举办艺术节、综合性艺术活动和合唱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校际等群体性展示交流。推广群体性艺术项目,建设学校艺术实践工作坊。广泛开展影视教育,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免费观看优秀影片。

(三)推进美育校本课程研发。围绕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融合)4类艺术实践活动,优化课程内容。鼓励学校结合杭州地域文化优势,围绕传承良渚、西湖、大运河、宋韵等文化遗产,充分挖掘美育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开设具有杭州本土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四)培育学校美育特色品牌。开展相关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开办课后服务项目满足更多学生需求,培育具有辨识度的学校美育特色品牌,全面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校园美育发展新格局。加强美育社团建设,推进跨学段学校美育发展共同体、城乡学校美育共同体建设。支持争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美育教学改革试验区和浙江省艺术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全力打造区域艺术教育品牌。

(五)推进美丽校园建设。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专业)蕴含的美育元素,大力开展融入美育的跨学科(专业)主题学习和校内外实践活动,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办好校园社团文化节,开展校园美育创作系列活动,搭建师生家校才艺展台。用校园环境之美、文化之美建构学生的精神家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

(六)改进学生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情况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不得以艺术考级、社会考级成绩代替学生美育评价结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中考高考招生参考。不断完善艺术项目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

(七)建设美育名师人才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引导和带动区域美育教师成长发展。鼓励和引导优秀文艺工作者、艺术院团专家、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等到中小学校开展结对活动,担任兼职美育教师,推广专业教师和校外师资相互配合的双师型教学方式。鼓励学生家长、社区居民中有一技之长的艺术爱好者参与学校美育志愿公益服务。

(八)推进艺教融合、馆校共建。构建校内外美育工作协同机制,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媒体、社会组织等参与学校美育工作,共建学校美育高端智库,共促学校美育志愿服务。推动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进校园,鼓励学校与公益性场馆(院、团)联合开展文艺作品校园流动展、巡回展演。深化名馆(院、团)名校结对共建,强化美育特色品牌建设。加强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及其分团建设,鼓励参加国内外交流展示活动,鼓励与我市山区四县学校结对共建,定期进校开展美育普及和提供专业艺术指导。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大学生参与中小学校美育公益服务项目。

(九)推进美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建设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完善基地评估标准和建设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宣传、文化广电旅游、园林文物等部门以及专业媒体公布一批公共文化场馆、文艺场馆以及专业机构作为杭州市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中小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美术馆、博物馆。

(十)引导开展家庭自然美育实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家庭自然美育实践,拓展艺术与生活的边界,通过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丰富的美育资源和艺术形式,提升家庭审美情趣与文化品位,满足精神成长性需求,夯实向往“诗与远方”、提升人生品质之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与服务。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定期开展艺术课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落实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及年度报告制度。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专项和综合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统筹安排教育经费。学校要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美育工作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美育,多渠道增加投入。按编制和课程标准配备美育教师、教研员,优化美育师资队伍结构。鼓励小规模学校通过多校走教、购买服务等模式开展美育教学。健全完善美育教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工作量计算办法、参加国家和省级重大艺术展演(示)激励机制。加强中小学美育教师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建好配好美育场地设施,健全学校美育器材、设施等补充机制。支持中小学校美育设施校本化建设。将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美育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统筹利用学校和公共文化艺术设施,推进学校、街道社区等共享共用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开展学校美育信息化建设,提升学校美育工作数智化水平。


杭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杭州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五育融合”,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全市学校劳动教育体系基本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的开放协同的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市级劳动教育名师工作室100个,培育市级劳动教育特色品牌学校100所,建设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00个,争创国家和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通过劳动教育和劳动体验,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具备必要的劳动能力、发展基本的劳动思维、塑造优秀的劳动品质,全面提升劳动素养,传承弘扬劳动精神。

二、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劳动课。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课时。义务教育学校用好劳动课程省定教材,普通高中落实好通用技术课程国家教材。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专题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校劳动教育结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开展,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课时。

(二)开设专用教室和特色课程。对标省中小学劳动实践相关装备指导意见,实现中小学校劳动实践教室配建全覆盖。因校制宜,建好通用性劳动实践教室和各类专题劳动实践教室。鼓励建设流动式劳动实践教室、利用校内及学校周边空间建设开放式劳动实践场所。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专业)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大力开展融入劳动教育的跨学科(专业)主题学习和校内外实践活动。开发家庭劳动、农艺、非遗、生态环境等劳动实践类校本课程,开展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满足更多学生需求。

(三)有序开展校园日常劳动。做好校园日常劳动的统一安排与指导,合理设置校内劳动实践责任区,指导学生做好教室、寝室的值日值勤、清扫保洁、收纳整理等日常劳动,自觉参与校园场所卫生包干、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义务劳动和食堂、图书馆等的管理服务,让学生逐渐成为校内日常劳动的重要主体。鼓励学校开辟农事实习园、物联网农场或模拟城市社区,供学生自主管理、劳动体验。

(四)实行学年“劳动周”等制度。学校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小学以校内及学校周边为主,中学、高校以校外为主兼顾校内。“劳动周”活动以集体劳动为主,多形式开展,不得以参观考察、探究学习等替代劳动教育。鼓励学校每月安排社会劳动实践及社区、校园劳动服务。普通高校可以劳动月形式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五)持续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将“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纳入中小学校劳动教育体系,举办劳模工匠宣讲、各行业技能讲授展示等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与非遗文化、风俗习惯、二十四节气、杭州“工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劳动文化相结合的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与学雷锋纪念日、植树节、劳动节、志愿者日等节假日相结合的劳动实践主题教育活动。

(六)拓展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完善基地评估标准和建设规范。建设、国资、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园林文物、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要积极协调企业、公司、农场、场馆等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劳动实践和职业体验需求,并配合教育部门逐年公布一批学工学农类、技艺传习类、职业体验类、志愿服务类等市级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打造“杭州特色”劳动教育实践版图,支持建设综合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七)丰富校外劳动实践路径。组织学生深入厂矿企业、科研院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及其他具备劳动教育功能的公共场所,从事劳动实践,进行职业体验,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加强跨层级跨区域结对学校和城乡教育共同体成员学校间学生交流。

(八)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质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高校和职业院校要在招生自主测试环节强化实践操作能力评价。探索市、区县(市)、学校三级开展学生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活动,建立以展促育、以赛促劳示范机制。在高中和高校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大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大赛。

(九)建设劳动教育名师人才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建设劳动教育名师工作室,引导和带动区域劳动教育教师成长发展。设置荣誉教师岗、实践导师岗,聘请劳模、技能大师、杭州工匠、职业院校专业课讲师、企业技术精湛员工等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通过家委会、社区遴选有一技之长的“家长导师”“邻里工匠”参与学校劳动教育志愿公益服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十)推动家庭劳动教育清单落地。各地要在省、市中小学生日常生活劳动清单基础上,建立本区域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必会项目清单、引导清单及家校联动落实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每学年必会项目1—2项。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庭在劳动教育中发挥基础作用,有计划地帮助学生体会认识“劳动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的实际价值。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探索家校社协同机制,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劳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劳动教育工作,督促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与服务。将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纳入专项和综合督导,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以及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强化工作保障。按照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统筹落实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经费。学校要保障劳动教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劳动教育及建设校外劳动实践基地,多渠道增加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按编制和课程标准配备劳动教育教师、教研员,优化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中小学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劳动教育教师培训。

(三)落实安全举措。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提倡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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