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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时间: 2021-05-07 09: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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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梳理形成了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执法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开。

自2021年4月11日起,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1项行政处罚事项(详见附件)在杭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以外,目录事项原业务主管部门不再继续行使。上述事项的日常监管职责由投促主管部门继续承担。

附件: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执法事项目录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执法事项目录

执法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实施主体

备注

序号

方面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具体划转

执法事项

1

外商投资

330221018000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行政处罚

全部

投促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促主管部门。

投促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市、区县(市)

注:本目录行政处罚事项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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